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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口养老保险临时账户变更
落户后可以变更!
参保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前、女性年满50周岁前,在建立临时养老保险账户期间迁入我省户籍的,请于7月24日前凭户口本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社保经办机构或登录“海南政务服务网”搜索“在职人员基本信息变更(敏感信息)”事项申请办理信息变更,将临时账户变更为一般账户。
退休后在哪里领取养老金?
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,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:
(一)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,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,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。
(二)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,而参保人员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,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,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。
(三)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,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,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,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。
(四)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,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,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,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,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。